开封新区(金明区)人民法院网络系统、音视频及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金明区)人民法院网络系统、音视频及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开封新区(金明区)人民法院网络系统、音视频及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汴新财(2014)19号
2.3建设规模:投资额约62.8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5招标范围:网络系统、音视频及系统软件采购;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客户需要,在接到用户安装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
2.7采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
3.3由于本项目中《数字审委会系统》和数据库优化工作具有涉密性,《数字审委会系统》需要从法院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相关数据,故投标人须保证建设后的系统必须与法院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挂接,本次投标必须提供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厂家的授权书。(金明区人民法院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是由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3.4如代理商作为供应商的,应提供所采购产品的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5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由评委会对照验证其身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 月 01 日至 2014年 09 月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6号窗口报名;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复印件壹套需加盖公章留存)进行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组织代码证④如代理商作为供应商的,应提供所采购产品的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⑤近三年在法院系统做过数字审委会系统这项业务的对应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为准)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代理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5投标商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且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资信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 09 月 23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938609960
代 理 人:河南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10378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