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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采购榄核社会治安视频设备高清化改造工程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第三次)

2014-09-02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采购榄核社会治安视频设备高清化改造工程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间为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编号:0724-1401A24N1609
2.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采购榄核社会治安视频设备高清化改造工程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第三次)
3. 项目内容及设计完成时间:
项目内容:榄核社会治安视频设备高清化改造工程建设设计服务
详细要求请参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完成时间:签订本项目合同后3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50天内完成评审及成果交付。
4.标的类型:服务类。
5.最高限价:22.5万元,报价人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6.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5)报价人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
6)报价人须提供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详见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8.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报价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4、《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加盖公章)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详见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
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请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快递寄去竞争性谈判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必须附有一份报价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200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报价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报价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价: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10.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9月10日下午2:00:00-2:30:00 (北京时间)
11.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0日下午2:30:00 (北京时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
12.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3.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报价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4.有关此次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688、201
传 真: (8620)37658150
邮 箱:xieweili@cngmg.comwangzhuhong@gmg.cn
网 址: www.gmgit.com
联 系 人:谢伟立、王珠红
15.报价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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