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 ||||||||||||||||||||||||||||||||||||||||||||||||||||||||||||||||||||||||||||||||||||||||||||||||||||||||||||||||||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经萍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拟对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将谈判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编号:ZPX2014-210
2、项目: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1套
3、投标资格:
(1)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资格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叁仟元整,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账号将保证金转(汇、存)入萍乡市工商银行政和支行(开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04006709000016226,咨询电话:6881929),不收现金。保证金以截止2014年9月11日下午5时到账为准,开标前在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并应提交下列资料。下列资料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以下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报价表。
(7)设备技术参数偏差表。
(8)详细设备配置清单。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特点说明。
(9)公司简介、联系方式及服务热线电话等。
(10)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对免费保修期、维修响应时间作出承诺。
(11)投标方所投产品近三年业绩表。(列明采购单位、购买时间、项目、联系电话,业绩材料)。
(12)投标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6、提交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分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7、付款方式:软件试运行验收后付全额款的50%,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付全额款的45%,质保期满后付余款5%。
8、售后服务:按国家规定质保,保修一年。
9、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0、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支持网上报名)。
11、报名登记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公园路富丽大厦三楼)
12、登记时间:
13、资格预审时间:
14、项目联系人:黄玲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6881937(传真)
15、网 址:Http://pxggzy.jiangxi.gov.cn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内容人、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
一、技术参数
设备清单
二、技术指标及要求
1、高清数字法庭系统
(1)、高清庭审主机(★★)
(2)、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
(3)、法官应用系统(★★)
(4)、高清云台摄像机
(5)、高清枪型摄像机
(6)、高清实物展台
(7)、法庭布线及辅助材料
2、后台软件及服务器
(1)、数字法庭综合管理平台(★★)
(2)、存储服务器(★★)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法官应用系统、数字法庭综合管理平台须采用同一开发商的产品, 以确保兼容性。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采购清单中带“★★”号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
3、供应商所响应高清庭审主机和存储服务器需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4、在项目预中标公示期内,采购方有权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正式产品,并有权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以上功能进行逐项技术响应验证,对产品性能进行测试(费用由招标方承担)。若发现任一功能、性能与实际响应指标不符、产品有缺陷不足以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与预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认定为虚假应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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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