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4]X023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同步、两公开”及庭审直播法庭、档案数字化设备采购及服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同步、两公开”及庭审直播法庭、档案数字化设备采购及服务;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4]X023号;
2、项目内容:“三同步、两公开”及庭审直播法庭设备和档案数字化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
5、完工期要求:20日历天,服务期限:1年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三同步、两公开”及庭审直播法庭设备采购;第二标段:档案数字化设备采购及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外省企业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和软件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人有工商部门准许的档案技术服务营业范围;
4、投标人有成熟的档案信息化管理软件产品,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没有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本,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联系人:宋沛浩、张丽娜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传真电话:0371-65993522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4)、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第二标段需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及软件产品认证证书);6)外省企业还须提供进豫备案证明。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09月25日上午9:00 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八、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发布。
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