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消防电器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消防电器改造
项目编号:焦采谈判采购—2014—283号
二、采购内容:
审判楼消防电器改造(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需要具有消防施工二级资质(及二级以上);
3、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9月5日—9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双休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00时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会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00时
谈判会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厅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 购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59851825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供应商应在购买谈判文件时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焦作分行
帐号:1709020319200050059-000000002
九、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