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安全监控联网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4)179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控制价 |
技术要求 |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48054元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
永城市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
梁园区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
睢阳区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
夏邑县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
虞城县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
柘城县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
宁陵县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
民权县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
睢县人民法院 |
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
400000元 |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标书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
3、投标人须具有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
4、安全监控联网系统与法院现有远程视频提讯管理软件无缝对接,需提供远程视频提讯管理软件开发商出具的无缝对接承诺函。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做在标书中。
5、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6、采购人联系人:高强 15903706868;孟琰 13523806662。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