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第九中学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第
九中学考场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相关内容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计划编号:P-20140805-002599
采购货物名称 |
工期 |
最高限价 |
考场监控系统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
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
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叁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
4.非所投主要设备(摄像机、存储服务器、拾音器、汇聚层交换机、综合布线)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近三年以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2.7)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结束后若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将另行公告再延迟二天报名时间,在这二天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的企业不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以上(含三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非广东省注册企业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非所投主要设备(摄像机、存储服务器、拾音器、汇聚层交换机、综合布线)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中小企业申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报价资格。以上资料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询价文件售价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4年9月5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9月1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询价文件。
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9月16日14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9月16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4 年9月1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有关此次询价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雍超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办公电话:2662133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 传 真:0756-332369
采 购 人:珠海市第九中学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