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14] 245号
东阳市中山路及人民路流量采集系统及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的东阳市中山路及人民路流量采集系统及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改造工程,共分二个标项。
工程地点:中山路(吴宁西路-广福路)六个路口、人民路(广福路-城南东路)八个路口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万元) |
一 | 流量采集系统 | 1批 | 198.24 |
二 |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 1批 | 80.9 |
工期要求 | 项目完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20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的规定,并具备: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标项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标项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营业执照
标项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5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贰仟万元(含2000万)的独立法人。
标项二: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5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陆佰万元(含600万)的独立法人。
3、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
标项一: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类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并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标项二: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并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4、产品检测报告
标项一:投标人所投流量采集设备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证明(视频检测模式)。
标项二:投标人所投信号控制机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证明(信号机耐温级别A级)。
5、业绩
标项一:必须提供2010年1月1日以后200万元以上投标人独立完成的智能交通综合类工程业绩合同至少1份(联合体业绩无效)。
标项二:必须提供2010年1月1日以后200万元以上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交通信号交通设施类工程业绩合同至少1份(联合体业绩无效)。
6、原厂授权
标项一:非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流量采集系统视频检测一体化设备原厂授权。
标项二:非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集中协调式可协调交通信号控制机原厂授权。
7、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查验:1.营业执照(副本); 2.标项一: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证书,标项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工程资质证书;3. 标项一:流量采集设备检测报告,标项二:可协调信号控制机检测报告;4.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业绩证明;6.设备原厂授权;7.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8.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9.投标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部门证明。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都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件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招标人也有权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投标企业对所有项目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的规定。资格后审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开始时进行。
四、投标确认:投标人必须进行投标确认方可参加投标,投标确认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附的投标确认函要求进行确认。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5.1 请于2014年 9月 3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等字样链接下载)。
5.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4年9 月9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5.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200 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200 元。
六、其他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9月15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4年9月 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各标段为人民币肆万元整,须从本投标人帐户中汇出,拒绝现金交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应将括号及括号内的文字一并填写,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
户 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 号:120804002904920388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
招标人: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吴洁 0579-86096226
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伟平 0579-86690005
附件: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投标确认函
三、承诺书
招 标 人: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