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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徐汇公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设备更新项目

2014-09-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2014年徐汇公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设备更新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2014年徐汇公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简要内容
1.  项目编号:SCZB20140763
2.  项目名称:2014年徐汇公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设备更新项目
3.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徐汇公安分局部分使用时间超过8年的一体化球机、硬盘录像机、控制键盘、派出所电视墙液晶显示器等设备进行批量更换。(详见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4.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5.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二、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  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
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授权文件和原厂质保承诺(主要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税务登记证(副本);
5.  以上证件为原件并保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的购买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9月12日- 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路500号2105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4年9月19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由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解答。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9月22日下午17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3日(周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   投标地点
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5楼(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   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13日(周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5楼(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人: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联系人:陈冰
联系电话: 6427468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员(业务咨询):李征行            
联系电话:62261223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04室
邮编:200050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 号:0229014210001435
出售采购文件联系人(财务咨询):陈佩娟、任行   
联系电话:62263591、62261521
传   真:62265675                                                              
二○一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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