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滕州市人民法院
B包:滕州市广播影视总台
采购项目名称:滕州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系统、滕州市广播影视总台调频发射系统升级改造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A包:科技法庭庭审系统三套;B包:调频发射系统升级改造
二、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为滕州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系统、滕州市广播影视总台调频发射系统升级改造。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A包:滕州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系统为原有系统的扩建升级,必须保证与原有系统数据、信息的无缝对接;
B包:滕州市广播影视总台调频发射系统升级改造,原有发射系统基础上的升级改造,为了不造成浪费,所购发射机部分模块要与原有模块实现互换,以便可以将原发射机模块作为备份模块充分利用,发挥余热;
四、拟采购服务商名称:
包号 |
项目名称 |
拟采购金额(万元) |
拟采购服务商名称 |
拟采购服务商地址 |
A包 |
科技法庭庭审系统 |
35.19 |
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A座三层 |
B包 |
调频发射系统升级改造 |
12.8 |
北京同方吉兆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26 |
五、论证专家意见及成员: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14:30分在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组织了相关专家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滕州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系统、滕州市广播影视总台调频发射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可行,通过论证。
论证专家:
专家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或职称 |
郑付联 |
枣庄职业学院 |
副教授 |
颜承元 |
枣庄学院 |
教授 |
刘林 |
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专 |
副高 |
六、公示期限: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7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项目的声明或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的意见)反馈至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浩
联系地址:枣庄国际大厦705室
联系电话:0632-8678857、15092477515
电子邮箱:sdljln@163.com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