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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播电视台同频同步系统105.4MHZ发射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4-09-12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采购
江西广播电视台同频同步系统第三期改造105.4MHZ发射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杭州众传数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09月12日起至2014年09月1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财政厅采购办(联系电话:0791-87287862, 地址:南昌市孺子路)和江西广播电视台(地址: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07号,联系人:晏背兰,联系电话:0791-88328568)。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江西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 江西广播电视台同频同步系统第三期改造105.4MHZ发射机 
项目金额 756,000 元
专家1论证意见 江西广播电视台《广播同频同步覆盖第三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为江西省广播电视台广播同频同步覆盖系统工程,该项目自2003年建设,一、二期已建设完毕,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在技术性能上需前后无缝衔接,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有关条款规定,本人建议:该项目可依照本法“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并尽快付诸实施。 
专家姓名 韩盛国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管中心 
专家2论证意见 《江西广播电视台广播同频同步覆盖第三期改造--设备采购》由于项目建设的紧迫性,以及第一、二期工程的延续性、单一性,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有关条款规定,本人认为: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华立林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江西省七0五电视台 
专家3论证意见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来用单一来源采购。鉴于江西省电视台《广播同频同步覆盖第三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由于全省调频同频广播设备接口的唯一性、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的连续性,因此本人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徐帮辉  职 称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六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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