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招标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招标,标书编号:ZJZC-(2014)公字第006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2013年以来类似项目100万(含)以上的成功案例(必须包括音视频项目类建设)。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拥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团队,并在本地具备备品备件库。(外地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中标后须在本地注册成立独立的分支机构,并满足上述要求)。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09月15日--- 2014年09月22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2号窗口)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本项目要求的成功案例、本地固定办公场所及备品备件库的证明材料;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招标,招标内容包括显示系统、扩声系统,数字会议及摄像跟踪系统、桌面显示及信号切换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等候区叫号系统、管线系统及相关系统集成工作,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五、采购人信息: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余海涛 电话:18912800912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4年09月23日10:00 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解放路21号;1号楼2楼会议室) 请领取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答疑活动,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招标组织方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答疑记录表上签字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1.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 第三开标室)
九、投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
十、开标时间:2014/10/10
十一、领取标书联系人:冷玲
联系电话:0511-85026022
十二、项目联系人:钱晶 刘春
联系电话:0511-85027093 0511-85026313
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