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阳市审计局的委托,对其监控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审计局监控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HY2004-A111
招标采购编号: MZZB2014058
二、招标内容:监控工程项目,采购预算价:31.88万元。(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
5. 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且必须保证原装正品;
6. 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根据投标人提供其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重大违法纪录查询证明为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8. 具有省公安厅颁发安防三级或以上资质;
四、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18日下午17: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原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材料或文件(原件)。
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日期:2014年9月19日下午15:00
资格审查地址:衡阳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五、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铁 联系电话:0734—8867686
采购人:衡阳市审计局
联系人:汪科长 联系电话: 0734-8863681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联系人:王莉 邮编:421001
电 话:0734-2880658 邮箱:qdcpa@sina.com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条款的,应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