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HHY-ZB-2014-063;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40829-00278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具体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高清数字审讯系统建设一项、监视居住房改造系统建设一项、原机房搬迁改造系统建设一项、环境监控及综合布线系统一项、门禁一卡通系统一项。
3. 项目预算金额\报价上限:预算金额为¥760000.00元(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以预算价作为报价上限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设下限。
4. 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非所投主要设备(摄像机、门禁系统设备)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或者将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近三年以来(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附件1.4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只有符合以上要求且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9月23日~2014年09月28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如需以邮件方式购买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3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3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五号评标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7068063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
电话:0756-2510299 联系人:方小姐、饶先生(项目咨询、标书售卖)
0756-2510855 联系人:陈小姐(投标保证金事宜)
传真:0756-252580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五洲花城支行
户 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 号:0017376266012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