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监控系统及PC服务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4)218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
技术要求 |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387000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
PC服务器 |
2套 |
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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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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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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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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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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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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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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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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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法院 |
安全预警IT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120000 |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9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4年10月 29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标书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所投IT运维管理系统提供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此产品三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书,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IT运维管理系统为同一品牌产品。
3、所投安全威胁预警分析管理平台生产厂商出具的此产品三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书;提供现有探针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现有探针设备可无缝接入此平台、此平台可对现有探针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及策略分发的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级法院安全威胁预警分析管理平台与基层法院安全威胁预警数据监测探针设备为同一品牌产品。
4、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5、采购人联系人:高强 15903706868;孟琰 13523806662。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