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西村镇红绿灯及监控设施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巩义市西村镇红绿灯及监控设施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该项目包括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2.3、项目建设地点:巩义市西村镇;
2.4、总投资额:约70万元;
2.5、项目工期: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工商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3、具备由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及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规范的信号机检测报告。
3.4、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3.5、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6、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7、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代理商提供)、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料。(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请于2014 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经一路口名门国际A座19层1915室)报名
4.3招标文件的领取:另行通知,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139382820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5803816769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