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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综治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网线租赁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2014-09-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新华区综治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网线租赁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就新华区综治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网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公告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二次公告有三家投标单位报名,开标时有一家未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现发布三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编号:PXZC-ZX-2014016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概况:网络传输采用光纤方式,专网专用,前端监控摄像头采用20M网络线路,本项目共有310个网点。本项目采用光纤线路租赁模式,租赁期自项目用户验收通过之次日开始为期三年。不承诺租期要求则投标文件无效,三年内的系统工程的租用和使用以合同为准。租赁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线路的建设、所有设备电费、维护费用等,采购人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具体见招标文件)
1.5、项目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初步验收等工作,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系统正常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项目用户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平顶山市设有分支机构的通信运营商(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要省级或省级以上总公司授权)。
2.3、投标人具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方案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
2.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函(有效期内)。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 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报名时领取。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成功项目合同的原件、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375-3223125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8103758830    0375-298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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