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08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外事、少年、刑事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外事、少年、刑事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4-427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47730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3057-833
采购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外事、少年、刑事法庭信息化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自用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5.96 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于2014年2月15日后有效期满的均可使用);
4、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502(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0月09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北京会议中心六号楼第五会议室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银行账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项目联系人:苑鑫
联系方式:65915024、65913057-833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6、 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7、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于2014年2月15日后有效期满的均可使用)(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