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智能交通监控中心大屏幕显示墙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名称及编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智能交通监控中心大屏幕显示墙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编号:JM2014-A044);
2.用途:办公需要。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是主要设备(显示单元、多屏处理器)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
3.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或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可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浏览,但须按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办理下载采购文件方为完成报名手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注: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cgzx.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政府采购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2.供应商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0日起至10月22日17:30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201200220902491968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城西支行)。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五、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后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的证明文件。
请将上述证件、执照、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给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对,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要重复核对。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六、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30日9时至9:30时。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9:3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30日9:3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陈嘉俊、何剑婷
联系电话:0750-3509191、3509007
传 真:0750-3509006。
八、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玖仟整(¥19000.00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户 名: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721157758422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