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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交警大队新车站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逆行抓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4-10-11 来源:湖南永州市政府采购网

 

江永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江永县交警大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新车站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江永县交警大队新车站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具备卡口功能)及逆行抓拍(具备卡口功能)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 JYCG-2014ZB0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限价:为56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八章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性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贰级或壹级)” 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所投电子警察和卡口产品符合GA/T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或GA/T 832-2009《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提供所投电子警察和卡口产品符合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提供所投电子警察产品符合[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提供经销/代理主要设备200万超低照度星光级超低照度高清一体化摄像机和500万超低照度星光级超低照度高清一体化摄像机符合GB 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最低照度检验≤0.001LUX)(原件备查);
(6)非制造商投标时,投标人提供经销/代理主要设备星光级超低照度高清一体化摄像机、信号灯、信号机的证明文件或为主要设备星光级超低照度高清一体化摄像机、信号灯、信号机的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7)投标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非法人代表须附投标代表缴纳2014年社会保险记录证明复印件)。
三、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提供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4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
  提供地点:江永县政府采购中心(江永县行政中心B栋2019室)
  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集中采购机构将对索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购买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逐一登记备案后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在2014年10月24日17:00时前联系集中采购机构登记备案。拒绝未经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集中采购机构在监督部门同意后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永县行政中心大楼会议室(请投标人具体询问江永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需于2014年10月31日9:00前以现金形式用信封密封好在开标现场交江永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七、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人:江永县交警大队
  人:王先生
      话:0746-5723992 18944958179
      址: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311号
集中采购机构:江永县政府采购中心
      人:何先生   
        话: 0746-5755405 13337264513
        址:江永县行政中心B栋2019室
 
 
江永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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