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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钢琴与摄影摄像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4-10-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钢琴与摄影摄像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CEIECZB01-14LW110
2、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3、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2515290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钢琴与摄影摄像设备购置项目
7、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本项目共2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包,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8、采购货物用途:用于教学
9、标书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第18条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0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1、标书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11.1、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文件:
(1)   投标人对购买人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
(2)   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13、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层会议室。
1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5.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5.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15.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5.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6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16、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7、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炜、蒋旭、谢杰
电话:010-59893116、59893113、59893114
传真:010-5989311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邮政编码:100082
18、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帐 号:336356023724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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