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码头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海事局之委托,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开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 招标内容:
1、标的物名称:码头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
3、项目简要说明:热成像双波段摄像机 2套、防雷系统及辅材 2套、交换机2台、光纤模块10只、360度全景摄像机2台、12盘位CVR系统一体机1套、NVR一套。技术规格性能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页。
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由甲方提前5天通知供货安装,供货期为2014年11月30号前。
5、招标编号:ZBHT2014-G-009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开标时当场提交;
3.具有采购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代理商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
1、标书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7日每日8:30~11:00,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3、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
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75120122000014019(拒收现金与支票)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14年 10 月31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 月31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2楼1211室
七、答疑
1、答疑时间:2014年10月17日 17:00
2、答疑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八、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廉秀荣、钱丽洁
电 话:0512-55392066 传 真:0512-55392066
2、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海事局
联系人:樊亚军 联系电话:0512-80152621
九、监督部门:张家港保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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