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14-10-11 16:23:32 查看次数:213 次
各投标人:
现对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GXZC2014-G1-1629-CGZX)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表第1点做出如下更改:
1、原商务要求表第1点“1、LED显示屏必须是厂家合法渠道的优质全新产品,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检验,投标时投标人须出具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现更改为“1、
LED显示屏必须是厂家合法渠道的优质全新产品,产品必须经过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投标时投标人须出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开标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14年10月27日10时整。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李雍
电话: 1897716373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柳
地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电话: 0771-5319289 传真: 0771-5309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