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三同步、两公开”数字法庭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人民法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三同步、两公开”数字法庭建设;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
2.3招标范围:“三同步、两公开”数字法庭建设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10日历天。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供应商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前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三楼会议室(郑州市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电 话:0371—62160190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371—5515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