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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方丽都小区消防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2014-10-21 来源: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东方丽都小区消防检测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2]269、270、27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大道和妙胜村红绿灯交界处;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约48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 :鄞州区东方丽都安置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和系统功能安全检测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检测要求: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安全要求:/

  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提供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其它要求:

  (1)投标人自2011年至今完成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检测业绩(提供合同)

  (2)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免费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诚信路668号(南楼)潘火街道办事处,204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电话:88100711

  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人: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

  经办人:朱雷挺

  电话: 83033198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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