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9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委托,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增租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佳龙二期六层)改造工程(弱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采购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采购人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号
2、工程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增租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佳龙二期六层)改造工程(弱电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佳龙大厦二期六层
3、招标编号:2014Z0-499/XHTC-GC-2014-414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新增租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佳龙二期六层)改造工程(弱电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工程概算金额约为人民币119万元。
7、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本工程施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8、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5日9:00至2014年10月29日15:00
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
请按规定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http://www.bcactc.com)
9、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期限:201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9:00至16:00)
资格预审文件费:200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室
11、联系人:刘彦泽(63905965)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