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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4-10-30 来源:湖南郴州政府采购网
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CZJJZG2014-159
(3)招标内容: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壹项(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 上午9: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会议室(市财政培训中心七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2.2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4年1月份-2014年6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
2.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2.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7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8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
2.9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主要指高清网络抓拍摄像机、闪光灯、频闪灯、智能设备管理单元和网络高速球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10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才需提供)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4年1月份-2014年6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⑤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⑥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⑦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主要指高清网络抓拍摄像机、闪光灯、频闪灯、智能设备管理单元和网络高速球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以及产品名称,没有注明的视为无效)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4、采购人名称: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谢股长    联系电话:0735-3228048
5、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
联系人:周玲彤、章露、唐娟辉    电话/传真:0735-2113086/2189618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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