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东光学校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CCGP201410-00094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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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东光学校 委托,对 长春市东光学校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采购人:长春市东光学校 | ||||||||||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东光学校广播电视、摄像设备公开招标 |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4-08-5988-Z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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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会时间:201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 ||||||||||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4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六、开标时间:201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八、采购内容:高清音视频录编播网络系统 | ||||||||||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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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 |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 2、第1、9、11、12、15、16、17、18、22、23、40、55项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二十四、售后服务:1、质量保障:设备和器材质保3年,7X24小时上门服务。 2、施工保障:线路和安装质保2年,7X24小时上门服务。 3、培训保障:负责专业和全体人员培训,教会为止。 4、保修期内配件返厂维修不得多于7天。 5、三包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 |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1550元 | ||||||||||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孙超 | ||||||||||
联系电话:13504335557 |
补充说明 |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马驰 电话:88779609 |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