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其多媒体教育设备(带安装)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4-WJ-G-102号
二、招标内容:多媒体教育设备(带安装)(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报名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产品(电子白板、交互智能平板、
)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11月14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11月14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 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 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施紫秋收
注:报名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图纸资料,费用人民币伍拾元/份,未领取图纸资料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11月25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沈志浩
联系电话:0512-63960650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5238816
传真:0512-65238892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
投标单位须在报名通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勘察现场登记表,并于2014年11月17日9:30至采购单位集合后前往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本次采购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勘察现场登记表共一式两份,采购单位一份,投标单位一份,投标单位需将勘察现场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需有采购单位盖章并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联系人:沈志浩 0512-63960650
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4年11月1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答疑会
答疑时间:2014年11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17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3、完工期限:计划2015年5月底前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为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相关赶工措施费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若中标单位逾期完工(即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应在完工前与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采购单位仍需求的,中标单位应立即完工并应按照逾期完工部分货款的每天千分之四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单位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
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 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5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