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一中学艺术中心智能演播录制系统、消防安防智能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WZJS-2014-JF-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第一中学艺术中心智能演播录制系统、消防安防智能控制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吉林市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艺术中心智能演播录制系统; 第二标段为消防安防智能控制系统,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地点:吉林市第一中学。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万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3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为一标段人民币:800元,二标段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9时30分,提交到吉林市万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3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万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第一中学 办公地址:吉林市松江南路1号 联系人:徐英 联系电话:153307355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万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长虹胡同19号 联 系 人: 张伊佳 联系电话:0432-64689995 日 期: 201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