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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二期工程施工(网上报名)

2014-11-06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皇姑区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皇姑区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二期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沈皇发改审字【2014】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二期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  765   万元。

  2.4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二期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  2014     12     6   日开工至  2015     3      5   日竣工,计划工期  90   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2、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壹级资质。二、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如下材料:(一)、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二)、如下证件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网上报名确认单;(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提供);(三)、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6   日至  2014    年  11     1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4.00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4    年  11     6   日至  2014      11     1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 )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11     26     10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邮编:   邮 编:110021
联 系 人:高科长   联 系 人:董珊、许婷婷
电 话:   电 话:024-25158333转8130、8131
传 真:   传 真:024-258405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uicheng_zb@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南湖支行
账号:   账号:030401014094001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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