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及市场营运招商公告2
根据石城县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实施石城县文化艺术中心 室内装饰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及市场营运项目;为顺利实施该项目,特向社会公开诚招投资建设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名称:石城县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及市场营运项目。
二、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三、招商项目实施内容:
本次招商实施内容为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艺术中心、设备用房内部装饰装修、家具、设备采购安装及市场营运等,具体内容如下:
1、室内装饰装修:包含墙面、柱面、地面、天棚(含吊顶)、室内外门窗、门牌、窗帘、水、电(含强弱电)、消防、通风暖通、卫生间洁具、隔断、栏杆扶手、功能房相关实施等项目。
2、室内家具采购、安装:包含公共部位家具、功能房家具,影剧院门厅、观众席座椅、主席台桌椅、化妆间、贵宾室等家具。
4、安保设备采购安装:室内外监控等设备。
5、空调采购、安装:影剧院中央空调安装、公共部位、办公室及功能房的柜、挂式空调安装。
6、变压器采购、安装:总功率2800千伏特。
7、柴油发电机采购、安装:总功率1300KW。
8、功能用房多媒体设备采购、安装:青少年活动中心多媒体报告厅、教室、会议室等多媒体设备。
9、广电新闻中心演播室、多功能演播厅、录音室等功能房室内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包括播控系统、灯光系统、录音系统、多功能新闻专题背景、内部通讯通风设施,以及室内六面的减震、隔音、吸光、吸音等相关设施。
10、电视播出机房、广播制作室、电视制作室、审片室内的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防静电、减震、隔音、吸音等设施,电视播出机房和审片室内的播控系统。
11、投资商有限期使用权期间的运营、管理(含物业管理)。
四、投资人资格:
1、投资商必需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项目投资商自有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2、投资商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一级。五大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应符合工程建设需要,均须持有效岗位证书。
4、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商文件出售时间与地点
有意对本工程投资的,请于2014年11月 7 日~2014年 11月14 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商文件等资料,并交纳资料费(逾期无效),资料费每套售价 500 元(含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六、其它事宜:
1)报名应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有关本项目招商的其它事宜,请与招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如因招商人招商资料等原因引起本次活动时间变动,招商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07973G.com)公布。
七、联系方法:
招商人: 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 0797-5701886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中韵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70716573
2014年11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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