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弱电系统工程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弱电系统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社会〔2010〕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民康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7:3 ,招标人为 遂宁市民康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2010〕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5274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宁市
2.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门诊及住院大楼电话及网络综合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防报警系统,集中供电系统,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4 年(2010 年至今)内已完成 1 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11 日至2014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成都光海大厦6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01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市民康医院
地 址: 遂宁市遂州中路71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廖女士
电 话: 0825-2315795.0825-2321064
传 真: 0825-2321064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成都光海大厦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小姐、尹小姐
电 话: 028-61363970-877
传 真: 028-8762111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