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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档案史志局监控设备等设施设备

2014-11-11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平塘县档案史志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平塘县档案史志局监控设备等设施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平塘县档案史志局监控设备等设施设备

二、招标项目编号:DXQNCG2014-047

三、项目序列号:DXQNCG2014-047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89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平塘县档案史志局监控设备等设施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监控设备和密集架采购及安装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涉及货物的生产(或供货)及相关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5.9、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的: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审核通过后提交复印件一份: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开业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只须出具验资报告(附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及执业证明并加盖该审计单位公章);
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④、供应商近3个月为其单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票据;
⑤、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明;工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未受过工商部门处罚的证明及完税证明;
⑥、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⑦、报名时间:2014年 11 月 10 日起至2014年 11 月 14日16:00时截止。 报名地点:都匀市现代城三层7号楼底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4年11月10日 10时05分 - 2014年11月28日 11时00分
    2.地点:都匀市现代城三层7号楼底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01日 15时00分

八、投标地点:都匀市现代城三层7号楼底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开标时间:2014年12月01日 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都匀市现代城三层7号楼底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收款单位: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大十字支行
      银行账号:52001654236052506694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塘县档案史志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曾 军
      联系电话:0854-8234006
      传真:0854-8234006
      邮箱:731606843@qq.com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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