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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机房及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4-11-11 来源:宁夏政府招标与政府采购网

  原公告名称:隆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机房及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原公告日期:2014年11月5日-2014年11月9日

  变更事项:1、原公告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变更为

  第一标段:

  (1)、UPS生产厂家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

  (2)、提供UPS生产厂家针对于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厂家在宁夏当地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3年质保及银川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函;

  (3)、提供UPS主机的节能认证、TLC(泰尔)认证、抗震认证、CE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UPS主机与蓄电池要求同一品牌,蓄电池具有抗震认证、TLC(泰尔)认证证书,提供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

  第二标段:

  (1)、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警用装备”;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涉案财物卫士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及核心射频采集部分具有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涉案财物卫士专利同类系统由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变更为: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14年12月2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隆德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吴主任   13995246593

  代理机构:固原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二市场电信实业三楼

  2014 年11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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