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东台市东门路与范公路等八处交叉口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东门路与范公路交叉口、东门路与东园路交叉口、东亭路与南门路交叉口、振兴路与范公路交叉口、振兴路与海陵路交叉口、振兴路与红兰路交叉口、振兴路与东亭路交叉口、振兴路与G204交叉口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48万元
(3)工期:30个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台市东门路与范公路等八处交叉口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具有2011年1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及以上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集成业绩;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项目经理;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投标申请人可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http://www.dtzbtb.com)上查阅招标文件,并于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八时至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十八时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8、投标人必须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缴纳人民币 捌 仟元诚信保证金(现金缴纳或购买人本人的银联卡刷卡),购买人单位不参加投标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15时00分,在开标截止日五天前公布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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