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东台市安丰中学的全自动录播系统采购安装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批准。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招标内容
录播教室采购设备明细(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从事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销。
(2) 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3)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所承担过的与投标项目类似的合同业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所投录播服务器的3C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录播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8 日15 时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8 日15 时00分;
投标、开标地点: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金海中路9号,水务大厦三楼)
联系人:贾新荣 电话:15862098280
地 址:东台市安丰镇通榆路72号 邮编: 224221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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