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金水区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金水区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4-G-165
二、招标项目内容: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室改造,主要采购内容有高清视频终端、高清摄像机、高清混合矩阵、中控、会议系统控制台等产品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2月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办公室(郑州市东风路16号)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东风路16号)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东风路16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办公室(郑州市东风路16号)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