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 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青田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就对青田县广播电视台的摄录编设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拟定供应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QTJZCG2014-063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招标人: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五、采购代理机构: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住所地: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三楼。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编号 |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万元) |
1 |
第一包 |
摄录设备 |
详见第二章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设备清单 |
102.11 |
|
2 |
第二包 |
拉滚拍摄设备 |
11.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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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包 |
演播大厅设备 |
24.68 |
||
4 |
第四包 |
便携式现场多机位切换系统 |
46.02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拟定供应商
1、第一包: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代理供应商;
2、第二包: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代理供应商;
3、第三包:上海联嘉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以及代理供应商;
4、第四包:北京挪沃克视迅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代理供应商。
九、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公告时间: 2014 年11月19 日。
十、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2、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十一、投标保证金:
各分包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分别为:第一分包:20000元;第二分包:2000元;第三分包:4000元;第四分包:8000元。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27日14:30时前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并经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缴费处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汇票/电汇等。
户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青田县塔山信用社
银行行号:402343200258
账号:201000013802556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予以拒绝。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1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开标,投标人须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四、业务咨询:
广电台联系人:叶永利;联系电话:0578-6509808
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朱月锋;联系电话:0578-6818290 传真:0578-681803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6826642
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