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信息安全监控、测评、服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11日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9页第13.2.1款更正为:“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第9页第13.2.8、13.2.9款合并为:“★13.2.8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或公安部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该证书到期的单位,提供颁证部门开具的涉密证书续证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9页第13.3.2款更正为:“13.3.2投标人具有CISP或CCNP或H3CSE或HCNP认证或同等以上资质的工程师(提供人员名单及其资质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14年1-6月社保的证明材料)。”
4、原招标文件第27页第三章第二节“一、总体要求”中第1款更正为:“★1.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配备4人或以上的专业工程师团队,工作日期间实行专人现场值守,即有2名专职工程师在客户现场值班(其中1名工程师须具有CISP或CCNP或H3CSE或HCNP认证或同类更高级别资质之一,以及2年以上网络集成工作经验),(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拟参与本项目实施的人员姓名、资质情况,资质认证工程师须附资质证书,并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备查)若中标,在未经用户书面同意前,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团队成员,否则视为违反合同条款。”
5、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表“评标计分权值”变更如下:
26.1评标计分权值:
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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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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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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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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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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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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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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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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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计分标准变更如下表:
商务部分(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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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未按招标要求提交审计报告的本项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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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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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B)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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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年末负债总额
×100%=B
年末资产总额
B<50%:得3分
50%≤B<60%:得2.5分
60%≤B<70%:得2分
B≥70%: 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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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C)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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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净利润
×100%=C
1/2(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
C>10%: 得3分
0<C≤10%:得2分
C≤0: 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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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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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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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一般商务指标的计10分,一般商务条款(非“★”条款)每偏离一项扣0.5分;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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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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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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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具有CISP人员证书1-3人(含3)5分,4-6(含6)10分,7人(含)以上22分,本栏满分22分。(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资质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14年1-6月的社保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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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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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二级》的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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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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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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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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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高级证书)2人(含)以上计10分,1人计2分,无不计分。(现场由评标委员会登录查询,网址: www.djbh.net 被查询机构应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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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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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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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自201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湖南省单个项目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信息安全服务项目业绩(不含系统及设备集成),每个项目计3分,最多计9分。(提供合同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2012年以来湖南省厅级(含)以上单位业绩且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信息安全服务项目业绩(不含系统及设备集成)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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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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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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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机构人员50人(含)以上计3分,10(含)-50人计1分,10人以下不计分。(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14年1-6月的社保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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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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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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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须注明质保期)的合理及完善程度分档计分:优计10分,良计8分,一般计5分,差计1分。没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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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的原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不变
更正后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友谊路388号
联系人:杜利纯 电话:0731-881887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
联系人:陈琼 邮编:410011
电话(传真):0731-85166563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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