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5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音视频采集与展示升级系统项目建设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HCZX-2014-03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5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9689028(刘曙光)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9681072或69643359
财政预算(或分包控制)金额:140.3万元
采购数量:
项目性能要求包括;
1、高清庭审视频集中备份存储直播点播系统
2、高清庭审平台升级(48路升级到72路)
3、法庭互联网直播音视频采集切换系统
采购用途: 高清庭审视频,法庭互联网直播音视频采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高清庭审视频备份存储直播点播系统
视频机房配置1套高清存储直播点播服务器软件,实现所有高清法庭的集中存储已经大要案法庭庭审的直播点播应用;配置3套高清编码单机,实现院内高清法庭的庭审编码存储;配置1台24T容量的存储服务器硬件,安装存储服务器软件,实现24T存储。配置1套48口千兆交换机,连接派出法庭解码卡,存储编码单机等设备。用于网络接入。
2、高清庭审平台升级(48路升级到72路)
升级怀柔法院高清庭审设备到72路,升级配置1套72路高清平台机箱,扩容配置3块HDSDI输入板卡,扩容配置2块HDSDI输出板卡;扩容配置4块HDMI输入板卡,扩容配置1块HDMI输出板卡,扩容配置18块信号状态显示板卡。
3、法庭互联网直播音视频采集切换系统
�渲�套高清摄像机,1套移动录播摄像机,1套无限导播工作站,5套摄像机移动机架,4支全向音频采集器,1套定制线缆,1套定制机箱,1台光端机,1台4画面合成器。实现大要案法庭庭审互联网直播时,满足庭审视频音频信号采集、导播的需要。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合法供货资格和提供服务能力且登记领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登记领取时间: 2014 年11月25日至2014 年12月 14日(不含节假日)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
①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 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权限须包含领取招标文件);
④领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⑤投标截止日起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305办公室
(怀柔区开放路33号,咨询电话:69681072)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09室(怀柔区开放路33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投标报价(最高35分)
2、产品技术性能(最高45分)
3、服务方案(最高10分)
4、业绩(最高3分)
5、财务状况(最高2分)
6、信誉(最高1分)
7、对招标文件形式要求的响应程度(最高1分)
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因素(最高3分)
项目联系人:徐剑辉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69643359或69681072
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