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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指挥系统配套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4-11-25 来源:江苏连云港政府采购网

市公安局:指挥系统配套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高清视频指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高清视频指挥系统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 2014111900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在连云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一键点调高清视频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一键点调实战作用。新增以下高清设备,并与现有设备进行无缝连接。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竞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原件现场备查;

3、竞标时提供会议摄像机厂家、光端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原件。

4、竞标人必须在标书发布后三天内,勘察设备使用现场,并提交客户认可的安装施工方案,取得客户单位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投标时提供该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5、竞标前必须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上供应商登记注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11 28 10: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210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41125

采购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用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后台,在“标书管理”的“下载标书”里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张主任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由张主任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7

投标保证金:  3000  元人民币。

其他有关事项:

1、请在开标前将保证金交至连云港市采购中心银行账户上。

2、本中心(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支票以及银行汇票。

3、保证金若为“现金解款单”,请将原件在开标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4、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办人。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122 日上午93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12 2 日上午1000

 提交竞标文件地点:201412 2 日上午930950前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10室;201412 2 日上午9501000前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厅。

竞标文件接收人:刘金鹏

其他有关事项: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122 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

其他有关事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金鹏

联系电话:0518-85868259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10

邮政编码:222006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标书款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936696969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1125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清视频指挥系统设备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无分标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41128 1000210室 刘金鹏收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41128  10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个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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