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东方丽都消防检测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2]269、270、27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大道和妙胜村红绿灯交界处;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约48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 :鄞州区东方丽都安置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和系统功能安全检测(包括泡沫检测)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检测要求: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安全要求:/
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提供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范围要求具有泡沫检测范围,须提供附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其它要求:
(1)投标人自2011年至今完成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检测业绩(提供合同)
(2)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免费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诚信路668号(南楼)潘火街道办事处,304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电话:88100711
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人: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
经办人:朱雷挺
电话: 83033198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