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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标准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2014-12-02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采购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标准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 ,采购人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登财竞谈[2014] 55号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标准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2.2.2采购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2.2.3资金来源:财政

  2.2.4招标内容:采购及安装标准视频会议设备。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响应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电子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并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发出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 12  3  日-- 2014年 12   5  日每天上午9: 00-11:0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向南30米) (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响应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响应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响应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8  日下午 14   30  分,地点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办公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登封市少林路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58383706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710852   13526713559  15981867662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12月02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1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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