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看守所综合安防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编号:YCHL-2014-(采)晋035
1.招标条件
受山西省乡宁县看守所委托,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对乡宁县看守所综合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乡宁县看守所院内2.2工程内容:安防及信息化系统工程
2.3计划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投标供应商应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明;
6、关键产品(如周界防御系统、应急报警系统)须提供省公安厅监管总队信息化建设建议品牌的生产厂商销售授权及服务承诺;
7、为保证看守所视频监控平台能够与省、部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要求监控系统核心设备(包括监控中心平台硬件设备及软件等)须提供公安部监管平台生产厂商出具的设备可接入证明文件原件;
8、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9、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复印件贰套,并加盖公章。在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贰仟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6日09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金海湾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乡宁县看守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地址:乡宁县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上樊木材公司院内
邮编:042100 邮 编:0410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话:13934710638 电 话:0357-5508887
传 真:0357-5508887
电子邮件:hljszx@yeah.net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城北支行
账 号:141000689018150059816
2014年12月3日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014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