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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光大静安财富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空港光大静安财富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

2014-12-05 来源:天津招标投标网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1412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14]1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空港光大静安财富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 已由 天津空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  津保发改许可【2013】2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光大静安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5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光大静安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栋综合办公商务写字楼,总建筑面积41781.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181.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00.1平方米,基坑深度约5.25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弘和道以东,东二道以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机房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无线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手机应用平台系统,车辆收费管理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智能储物柜系统,桥架等系统的施工、竣工及保修,以及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5年02月01日 至 2015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4、本工程项目经理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6、开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并完成项目备案或2012年年度备案(办理电话022-84906622);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报名:(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2 月 4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1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光大静安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卓斌(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4-604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吴狄 电话:84916226
传  真:8491622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布璠 电话:24893666-811
传  真:24893766
日期:2014 年 12 月 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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