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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S226省道仙踪高清雷达卡口系统供货与安装询价函 (二次)

2014-12-08 来源:安徽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尊敬的供应商: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含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现对以下货物供货与安装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一、采购编号:AHHSCG-2014-072-2
  二、采购项目内容:S226省道仙踪高清雷达卡口系统及接电等附属设施(对原有接电线缆、杆件进行整改)供货与安装(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其中电源线路整改暂定资金3万元,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为废标。

四. 询价要求:
  1、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如下产品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以内(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

1)提供GA/T 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检测报告;

2)提供GA/T 832-2009《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检测报告;

3)提供高清农用车牌识别软件著作权证书;

3)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以证明系统确实具备识别4种及以上车型的单项检测报告;

4)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以证明系统确实具备识别10种及以上车身颜色功能的单项检测报告;

5)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以证明系统确实具备车标自动识别功能的单项检测报告;

6)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以证明系统确实具备对于不系安全带者系统应能够自动识别、判断并报警。

7)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单项检测报告;

8)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卡口抓拍单元符合GB/T28181-2011检验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300万像素高清全景监控枪机符合GB/T28181-2011检验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0)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卡口前端控制主机符合GB/T28181-2011检验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例高清雷达卡口系统业绩,以项目验收报告为准;

(4)投标供应商所投高清摄像机、测速雷达、卡口抓拍单元及前端控制主机设备,若不是投标供应商自主研发生产,则需要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报价函构成:详见附件内容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在报价函密封袋外另附一份以便资格审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报价

3.1本次报价上限价为20万元,超过上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价。供货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输、安装、调试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2货物清单中参数、配置如标注了货物的产地、品牌则并非指定,供应商在其报价函中可以选用其它品牌或产地的货物,但这种替代质量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询价函的相关要求。

3.3若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的响应性技术参数完全套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合同主要条款:

4.1供货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2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6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并报经审计后,成交供应商持相关资料经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核后,由交警大队付款。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遇特殊情况除外)。

4.3货物质保期限:所有设备质保期至少三年,质保期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损坏的设备应免费更换,更换的设备应重新计算质保期。硬件系统终生维护,软件终生免费维护。

5、报价函递交:

5.1供货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件上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5.2本项目提交报价函的投标供应商有两家或评审时有效供应商有两家时,可以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若法人参加须提供)、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法人参加提供)(授权书须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外另附一份以便资格审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第2、3、4条要求,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以便进行资格审查。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特别说明:生产企业投标须提供原件,其他供应商投标需由生产企业提供资料的可提供生产企业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在签订合同时备查,若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采购保证金

五、采购保证金:
 1、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2、 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3、 采购保证金为:4000元

4、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供应商应按要求在2014年12月10日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注册地法人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以供应商银行进账单与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投标保证金可以汇入以下账号:

(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银行账号:182728306397

收款人: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第一次已汇入我中心的采购保证金继续有效。

 4.2 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和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为60天。
  4.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未能按时交货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出第一排序人、第二排序人、第三排序人拟授标的先后顺序;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报价为无效报价。最后经交警大队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评审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值

评分内容及标准

1

价 格

40分

按照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询价函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40,报价超过预算的价格分为零分,且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

货物质量、品质

20分

(1)综合比较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等,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主要参数每有1项正偏离的加1分,最高加5分;非主要参数每有1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2)综合比较货物的品质、性能、配置分为3个档次:1档5-4分(2)2档:3-2分(3)3档: 1分

3

 投标供应商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

 5分

综合比较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本地化服务等伴随服务保障。

(1)质保期限及内容满足询价函要求,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2分;

(2)省内具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得1分,不设的不得分;

(3)售后服务及时可行的得1分;次之的得0.5分;

(4)备品备件、耗材报价合理供应保障可行的得1分;次之的得0.5分;

(注:需提供以供应商名称设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才予以计分)

4

施工方案

5分

综合考虑方案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合理性等:是否与采购人现有设施条件相适应;方案本身是否存在缺陷或风险;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等。综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方案、技术力量较优的得5-4分;次之的得3-2分;较差的得1分。

5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

10分

每提供1份近3年内(2011年10月1日以后)的雷达卡口类业绩且合同金额在20-50万元的得2分,50万-100万得4分,满分10分。

(注: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备查,评审组才予以计分)

6

所投产品正品行货证明

6分

代理经销商:1、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授权得3分;

2、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质保证明得3分

生产厂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质保证明得6分

7

投标供应商产品认证

10分

(1)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得2分,二级得1分,三级及以下得0.5分;

(2)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得2分;二级得1分,三级及以下得0.5分;

(3)具有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检测报告的得3分;

(4)提供所投产品闪光灯、雷达、网络硬盘录像机的检验报告(共3分),每提供1份得1分;

(1-2项证书查原件,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没有提供的不得分;3-4项检测报告,生产厂家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8

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

2分

综合比较投标人注册资本、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利润额等。提供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较好的得2分;次之的得1分。未提供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不得分。

9

报价函编制质量

2分

报价函编制完整、编排质量较高、资料齐全得2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报价函有缺项、编排质量较差不得分。

 

 

最后由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三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交采购人。得分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14年12月11日9:00-9:30 。
  7.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住建局一楼东侧)

8.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1日9:30

联系人:鲁承皓(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电话:0555-4326687;

乔保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15056560277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含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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