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鄞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高清数字法庭及数字审委会建设等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清数字法庭及数字审委会建设等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14)—21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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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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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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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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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数字法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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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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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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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审委会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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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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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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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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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项目可按标项编号分别投标,但一个标项中的内容不可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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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
2、具有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投标单位要求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常设服务机构(以宁波大市范围内工商登记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4年12月29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2月30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6室(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鄞州区人民法院 许张维 0574-87412157
采购代理机构:潘红阳 0574-88225172 0574-28830172(传真)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