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所需的石鼓区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SC(2014)221号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4-A142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鼓区人民法院弱电系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三、采购项目预算:¥299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2、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集成安装工程承包能力;
3、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或壹级备案证;
4、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有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5、投标人还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指: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磁盘阵列,音响会议系统,安防系统,机房核心设备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加盖原设备制造厂商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缴纳依据(向社保部门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③国家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④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⑤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或壹级备案证;
⑥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有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⑦所投主要设备(指: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磁盘阵列,音响会议系统,安防系统,机房核心设备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加盖原设备制造厂商公章;
⑧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上述资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复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30分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石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仇主任
联系电话:0734—817780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北支行
开户名称:衡阳市石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账号:1905 0230 0902 6405 821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734—82882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张建怀
电话:0734—8439857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