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无锡主站运维展示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现邀请有诚意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无锡主站运维展示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ITC-1405WI2011)
二、项目简介
无锡主站是承载支付系统业务的数据中心之一,主站二楼208、210机房为终端监控机房。由于无锡主站机房建设时间较早,现在的生产系统运行维护仍只能通过电脑终端进行展示,不利于运维管理人员直观高效的进行监控和管理系统。需要建设一套功能完整的用于运行、控制、管理的大屏幕监控显示系统。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连续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2)投标人须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所承建的同类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接并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以上项目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出具经审计的2012年和2013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或基本帐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DLP投影拼接墙(包括投影显示单元、图像处理器等)产品特约代理商销售资质,并提供DLP投影拼接墙(包括投影显示单元、图像处理器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承诺其提供的主要材料或设备的品牌和型号在三年内不停产。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全系统(包括设备及材料)免费维保,其中主要设备须为原厂维保。并提供投标产品的图片或彩色样本装订入投标文件内。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4年12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方式:在www.jitc.cn 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2 2008),并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至www.jitc.cn 平台后,上传的电汇底单上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现场踏勘
踏勘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十里明珠堤10号,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无锡主站
踏勘时间:2014年12月16日10:00整在踏勘地点集中
联 系 人:马继燕,电话:0510-85993322-1203
蒋继伟,电话:0510-85993322-1324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损失或其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每个投标人只能现场踏勘一次。
六、招标文件澄清要求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17:00时
递交地点: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孙烨叶逢春宋航
联系电话:025-8324090583301084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月6日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马山十里明珠堤10号机房大楼223会议室。
招标代理: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 孙烨叶逢春宋航
联系电话:025-8324090583301084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611zxf@163.com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帐号(人民币):7321810182600023404